中国公园协会(CHINESE ASSOCIATION OF PARKS)成立于1994年,是由公园和城市绿化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中国公园协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国公园协会是我国发展园林绿化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共有会员单位600余家,其中理事单位226家,常务理事单位88家,副会长单位24家。现设有10个分支机构,分别为植物园专业委员会、行业标准与服务规范专业委员会、信息与传播专业委员会、公园管理专业委员会、国际交流与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城市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业委员会、园林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公园文化与园林艺术专业委员会、园林企业分会和中山公园分会。
1995年正式加入国际公园与康乐设施协会(IFPRA),成为其团体会员。
协会宗旨:团结和组织全国公园行业工作者,继承并发扬中国园林的优秀传统,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吸收世界园林保护、建设、管理先进经验,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公园和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全行业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科学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公园和城市绿化事业企业单位间的联系,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代表会员的利益,保护公园和城市绿地,为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休闲、游憩、文化娱乐、健身、科普、防灾避险等活动的园地,促进人民身心健康;为推进全国的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协会主要任务:
(一)调查了解各类公园绿地和城市绿化事业企业单位的情况,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行业发展情况和资料;
(二)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开展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经验交流,互通信息,加强协作。举办全国性或地区性的研讨、讲座,以各种形式促进公园绿地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开展有关科学技术、历史文化知识宣传,促进公园绿地的德育、智育、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园绿地、园林动植物物种和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维护城市生物多样性,制止侵占公园绿地和破坏绿化成果、自然或文化遗产的行为;
(四)开展与宗旨相关的咨询和技术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编制技术标准规范;
(五)开展同国际有关组织机构和专家的交流,发展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同行业工作者的友好联系,组织参加有关国际会议、展览、信息交流和合作等活动;
(六)组织拟定行规行约,建立市场准入机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推荐、奖励对行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有关信息资料和书刊;
(九)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委托事项,开展促进本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