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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成立于1999年3月5日,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风景园林、城市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二三级保护区建设许可的审核,监督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 三、负责曲靖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城市绿化相关事项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异地绿化补建绿地审批等)。 四、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即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暂定三级)的审批、二级以上的初审上报。 五、参与曲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其实施;参与曲靖城市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及其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行业指导及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全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的检查、督促,提高养护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本地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科研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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