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园林风景区管理处隶属于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市园林风景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以及风景区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目前负责市区127条街路、巷道两侧树木、绿篱、草坪修剪管理,以及13个公园景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近几年的城市绿化工作中,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中心,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佳木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等目标,不断增加城市绿量,提升绿化景观档次和城市园林品位。 经过几年的规划建设和创建整改工作,在全市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1月我市被国家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园林风景区管理处2013年先后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授予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的“全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集体”、省文明委授予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沿江公园被省住房建设厅评为全省十大示范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