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建设部发文正式确定,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二届园博会”)由南宁市承办。第十二届园博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主办,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公园协会共同承办。
第十二届园博会拟定于2018年 12月开幕,适逢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首个在少数民族首府、首个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首个在西部欠发达地区、首个面向东盟国家、首个在冬季建成开放、首个与少数民族自治区成立大庆同期举办的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也是园博会历史上国际参与度最高的一届盛会。第十二届园博会既是向广西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献礼,又是向世人展示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广西60年发展成就的重要举措,表明广西人民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现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决心。
届时将有80多个单位参加,包括国内城市、东盟国家城市、国外丝路沿线城市,以及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园林、园艺、花卉花木企业及知名园林园艺学术机构、协会等,预计接待游客500万人次。
为了进一步挖掘园博会的品牌价值,推进市场开发工作,为优秀企业从不同领域和层次参与本届园博会,现以第十二届园博会筹办工作指挥部的名义,向社会公开招募园博会品牌赞助商。
诚意邀请有意向的企业参加此次征集活动。请意向企业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意向应征文件及相关材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赞助企业,加强第十二届园博会品牌的宣传推广、实践第十二届园博会“生态宜居 园林圆梦”主题,并筹集第十二届园博会筹备和举办所需资金、实物及相关技术和服务。
二、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意向赞助第十二届园博会的优秀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应征人”)。
三、征集内容
(一)品牌赞助层级的划分
为了给不同规模和领域的企业提供参与机会,第十二届园博会品牌赞助计划分为四个层级:首席战略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行业合作伙伴、指定品牌(服务)赞助商。
(二)赞助企业享受的权益回报
不同层级的赞助企业将获得与之投入相对应的宣传推广及其他权益回报。
赞助企业可以向第十二届园博会直接提供资金和现金等价物来实现其对第十二届园博会的赞助。其中,现金等价物的形式主要包括物品、服务和技术。作为回报,赞助企业将被给予如下主要权益回报(实际可取得的权益以最终签订的赞助协议为准)。
1.品牌类权益
使用第十二届园博会会徽、吉祥物和第十二届园博会全球合作伙伴、第十二届园博会合作伙伴和第十二届园博会供应商的称谓进行企业宣传、广告和市场营销活动。
2.商业类权益
享有特定产品/服务类别的排他权,为组织者提供产品/服务。
3.现场权益
享有第十二届园博会园区内专属展示区,广告位投放,大屏广告投放。
4.媒体和公关权益
参与组织者安排的媒体计划,开展企业公关宣传和推广活动。享有第十二届园博会展会期间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现场展示、新闻发布会、宣传展台等广告宣传的优先购买权;享有赞助主题演艺等活动的优先选择权。
5.荣誉待遇权益
由领导出席赞助协议签约仪式;赞助企业领导人将获邀参加第十二届园博会开、闭幕式;参加北京世园局组织的赞助企业研讨考察活动等;获得第十二届园博会接待权益,包括第十二届园博会展会期间的酒店预订、园区通行证件、门票赠与、使用赞助企业接待中心等。
四、应征条件
(一)应征人同意为第十二届园博会提供现金、实物或服务;
(二)应征人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技术力量、服务能力或优质产品;
(三)应征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四)应征人原则上以单一企业品牌/特定类别参加赞助企业征集;
(五)应征人须保证,无论是否应征成为第十二届园博会赞助企业,都不会泄漏任何第十二届园博会筹办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园博会指挥部”)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第十二届园博会赞助企业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第十二届园博会或第十二届园博会品牌赞助计划存在任何关联,特别是不能使用任何第十二届园博会标志进行市场营销活动,违者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应征费用
应征人参加应征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征集程序
(一)应征人向园博会指挥部提交第十二届园博会赞助企业意向应征文件(以下简称“意向文件”,相关表格下载见下),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福路1号大唐世家4-5号楼园博会指挥部招商招展部收,联系电话:0771-6770918,并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第十二届园博会品牌赞助意向应征文件”。
(二)收到意向文件后,园博会指挥部将向应征人发出方案征集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应征人反馈的方案应征文件。
(三)园博会指挥部将根据不同招商项目的特点,按照规定程序对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进行评估、调研、考察。
(四)园博会指挥部将与通过上述评估等程序的应征人进行谈判,并签署赞助协议等相关合同文本。
(五)各类别产品/服务经园博会指挥部与赞助企业签署赞助协议确认,并在第十二届园博会官方网站(http://www.expo2018.net.cn/)进行发布后,该类别产品/服务即停止征集(供应商除外)。
七、保留权利
招商招展部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征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应征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四)对本征集公告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接收部门:第十二届园博会招商招展部
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福路1号大唐世家4-5号楼园博指挥部一楼招商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200。
联系人: 韦先生 15507715343 0771-6770928(传真)
周先生 0771-6770918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7:30
附件下载: 第十二届园博会赞助意向表.docx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
筹办工作指挥部招商招展部
2017年9月27日
筹办工作指挥部招商招展部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