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郑州公园内禁建会所茶楼 禁用“园中园”变相经营
日期:2014-04-11 00:00  点击:436
  昨日,郑州市园林局官方网站下发《郑州市园林局公园广场管理规范》(下称《规范》),针对园林局所属的各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广场的管理进行规范。
  根据《规范》,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同时,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在动物管理方面,要切实保障动物福利,保证动物健康,要保质保量供应适合动物食性的饲料;建设适合动物生活习性、安全卫生、利于操作管理的笼舍,配备必要的防暑御寒设施;严禁动物表演,避免让动物受到惊扰和刺激。
关于网站  |  普通版  |  触屏版  |  网页版
11/28 14:35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