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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我心中最美公园”摄影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5-03-02 11:56  点击:925
  为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公园文化内涵,倡导绿色生活,充分展示“十二五”期间西宁市市、区级公园绿化建设成就、历史发展沿革,2012年主题公园建设开展以来西宁市新建公园的新面貌,市级公园免费开放后基础设施、景观质量、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管理成效,进一步推动提高公园建管水平,助推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由西宁市园林局、青海省摄影家协会、西宁晚报社联合举办“我心中最美公园”摄影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内容
  以“我心中最美公园”为主题,以全市公园为背景,多方位多视角展示公园内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文化内涵,广泛征集摄影专业人士和摄影爱好者捕捉到的涉及西宁市市、区级公园生态绿化、建设、四季自然景观、历史变迁、园事花事活动、野生动植物、公园文化生活、休憩娱乐场景等体现和展示公园发展成就、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摄影作品。
  二、主办单位
  西宁市园林局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
  西宁晚报社
  三、承办单位
  西宁市公园管理中心
  湟水森林公园
  青海省女摄影家协会
  青海省野生动物摄影学会
  四、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15年2月18日-11月30日。
  作品评选时间:2015年12月上旬。
  五、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本次大赛接受传统相机作品和数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为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也可以是组照。参赛摄影作品采用JPG格式,每张大小在4M以上。
  2.摄影参赛作品必须拟制标题,字数不超过20个汉字。如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同时提供300字以内的作品描述,以表达创作意图。
  3.数码摄影作品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赛作品主要以反映西宁公园绿化建设、四季景观、历史印记、园事花事节庆活动、野生动植物等内容为主题,形式和风格不限。

  六、奖项设置及表彰
  摄影作品设特等、一、二、三等奖、优秀奖10名及入选奖200名,获奖者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一定奖励及证书。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
  入选奖:200名,奖金50元
  七、参赛要求
  1.参赛者可以以个人、单位或团体名义参加。
  2.参赛作品实名投稿,参赛者须提供姓名、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名称等资料。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现象将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凡是提交参赛的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报刊、画册等,不另付稿酬,但需注明创作人。
  5.作品征集地点:摄影作品电子版发送至①省摄协269687612@qq.com②市公园管理中心xnsgyglzx@126.com,摄影作品可直接送至西宁市公园管理中心办公室(人民公园内西花房东北侧二楼)。摄影作品请注明西宁市“我心中最美公园”摄影大赛字样。
  八、实施步骤
  1.2015年2月17日在西宁晚报、西宁市林业局网站、新华社青海频道、青海摄影网、大美青海V联盟等有关网站刊登大赛征稿启事。
  2.2015年2月18日至11月30日作品征集。
  3.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组织省内专家评委以公开、公正、透明方式进行评审、评选,评选结果在《西宁晚报》和有关网站公布。
  4.2015年12月下旬在湟水森林公园举行大赛颁奖活动,同时举办“我心中最美公园”摄影作品展。
  5.赛后将所有获奖图片制作成画册。
  九、大赛组委会
  组    长:张福军  市园林局局长
  副组长:蔡    征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李    乐  西宁晚报社副总编
  孙利平  市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组    员:宋绍云  市园林局信息中心主任
  陈有钧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冯   焱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
  董力妤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
  刘玉新  青海省女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陶雅琴  市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孙利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有钧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省摄影家协会   联系电话:13519709394   陈老师
  13897219335   冯老师
  市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71-6118996
  西宁市园林局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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