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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发展现状
日期:2015-04-02 09:25  点击:2226
  城市湿地公园指“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且适宜作为公园的天然湿地,通过合理的保护利用,形成保护、科普、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园,它集中体现了湿地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4年,国家建设部(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首次批准建立了“山东荣成市桑沟湾城市湿地公园,从此城市湿地公园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城市公园在中国迅速发展。
  城市湿地公园与其他天然湿地最大的不同是位于或邻近城市,受到城市环境系统、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形态的极大影响。城市湿地公园构成了城市景观中的斑块和廊道。城市湿地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水源,补充地下水,调节和控制洪水,过滤转化毒物和杂质,保留营养物质,提供可利用的动植物资源,支撑野生物种多样化(包括濒危物种),保持城市区域良好的小气候,还可以为人们提供观光旅游、休闲娱乐场所及湿地生态环境教育和科研基地,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截止2015年4月,中国的城市湿地公园已经达到53个。中国城市湿地公园的地理布局从大的区域来看,东北地区有5个,华北地区有6个,华东地区最多,达到25个,华中地区有7个,华南地区有2个,西南地区有4个,西北地区有4个。从省级行政区域分布来看,城市湿地公园在山东省有11个,江苏省有6个,浙江省有5个,河南省有4个,黑龙江省3个,山西省、甘肃省、河北省、广东省、安徽省和贵州省各有2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福建省、四川省有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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