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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因在公园吸烟 753人次被罚

发布日期:2014-04-18  作者:中国公园协会
  南方日报讯 (记者/昌道励)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自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以来,公园管理中心共处罚吸烟个人753人次。
  控烟条例实施后,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为此制订了《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控烟管理制度》,规定管理中心本部及下属各市政公园全面禁止吸烟,不设吸烟区。记者了解到,公园管理中心还规定,对在办公场所和公园室内外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全体员工均有责任进行劝阻、制止,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或拨打1234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处理。各公园用于茶艺馆、小卖店等出租的物业场所,全面禁止售卖烟草产品,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据统计,自3月1日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公园管理中心共劝阻制止游客、乘客吸烟行为2000余人次,处罚违反《控烟条例》规定吸烟的市民753人次,罚款37650元,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进行了公示。
  此外,记者还获悉,截至3月28日,深圳地铁办共处罚吸烟个人728人次,罚款3.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