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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添加时间:2010-01-28  作者:中国公园协会

  5 交通岛、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
  5.1 交通岛绿地设计
  5.1.1 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5.1.2 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
  5.1.3 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下宜种植耐荫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
  5.1.4 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5.2  广场绿化设计
  5.2.1 广场绿化应根据各类广场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广场绿地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
  5.2.2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用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5.2.3 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5.2.4 纪念性广场应用绿化衬托主体纪念物,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
  5.3  停车场绿化设计
  5.3.1 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5.3.2 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之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为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6 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
  6.1  道路绿化与架空线
  6.1.1 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地上放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
  6.1.2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6.1.2
电压(kV)
1~10
35~110
154~220
330
最小垂直距离(m)
1.5
3.0
3.5
4.5
  6.2 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
  6.2.1 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宽度的道路,其绿化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6.2.1的规定;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
  6.2.2 当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达到表6.2.1中规定的标准时,其绿化树木根颈中心至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可采用表6.2.2的规定。
  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表6.2.1
管线名称
距乔木中心距离(m)
距灌木中心距离(m)
电力电缆
1.0
1.0
电信电缆(直理)
1.0
1.0
电信电缆(管道)
1.5
1.0
给水管道
1.5
-
雨水管道
1.5
-
污水管道
1.5
-
燃气管道
1.2
1.2
热力管道
1.5
1.5
排水盲道
1.0
-
  树木根颈中心到地下管线外缘最小距离                                 表6.2.2
管线名称
距乔木根颈中心距离(m)
距灌木根颈中心距离(m)
电力电缆
1.0
1.0
电信电缆(直理)
1.0
1.0
电信电缆(管道)
1.5
1.0
给水管道
1.5
1.0
雨水管道
1.5
1.0
污水管道
1.5
1.0